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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中院为湖北一律师事务所维权 追回230万律师费

  湖北日报网消息(通讯员 苏红周 熊斌)8月3日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,该院快速执结一起律师维权讨薪案件,从立案到案款发仅一个半月时间。7月31日,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执意到武汉中院送上锦旗,盛赞执行法官“高效执行,公正廉明”。

  2010年,湖北某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某上市公司签订律师服务合同,接受该公司委托提供律师服务。完成合同委托事项后,委托人却拒绝履行尚未支付的律师费215万元,该律师事务所自此走上长达7年的维权讨薪路。案件经过中院、高院和最高法院一审、二审、发回重审、再审等程序,直到2016年底,该律师事务所终于拿到支持其215万元律师费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。然而,判决生效后,却仍然拿不到辛苦得来的律师费。今年5月份,该律师事务所向武汉中院申请执行。

  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人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。因该上市公司不是内地公司,查控系统没能查到其任何财产信息。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时,申请执行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——被执行人在武汉控股一个农贸大市场。执行人员立即通过工商查询系统对信息进行调查核实,迅速作出裁定,对被执行人持有的武汉某农贸大市场的股权及收益予以冻结。随后,约谈上述农贸大市场的负责人,责令其转告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;如不及时履行,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、司法拘留、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。

  6月底,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,被迫将执行案款汇入法院指定的执行案款专户。案款到账后,该被执行人又以不服省法院终审判决为由,向省检察院申请抗诉审查,并申请暂缓发还执行案款。此时,执行人员再次约询双方当事人,深入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,认真分析久执不结带来的利弊和得失。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迟延履行金,被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异议申请和抗诉申请。

  7月中旬,该律师事务所终于拿到了“来之不易”的230万元律师费。至此,这起长达7年的律师讨薪案画上圆满的句号。